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和1号线二期运营保险经纪人将于近期采用比选的方式择优产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内容: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和1号线二期运营保险经纪。具体内容详见比选邀请书。
2、 申请参加本次比选谈判的经纪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2.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经营权和决策权,且成立五年以上(2010年3月30日之前成立),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2、具有城市轨道交通或其它公共运输运营项目保险经纪或顾问服务的经验和业绩。
2.3、具有本次比选项目范围内的综合履约能力。
2.4、拟报项目组负责人需具有十年以上保险行业经验,具有保险顾问或经纪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保险经纪资格证书(国内权威机构颁发)。
2.5、须在宁波设有分支机构。
2.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领取比选邀请函有关事宜:经办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以上资质文件的原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比选邀请函。如领取比选邀请函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 领取比选邀请函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19日止,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 、领取比选邀请函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穿路3399号901办公室 邮编:315010
联系人:肖彩霞 周玉娟
电 话:0574-83884664、83882838
传 真:0574-83882835
6、 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比选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