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04 浏览量:5640
招标编号:0702-1940citcnb001/zb-3a、fh-jdcg-19002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653号文批准建设,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站安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宁波市
2.2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为南北向骨干线,全线在南端设首南车辆段,北端设朝阳村停车场。其中,3号线一期工程(高塘桥站~大通桥站)线路全长16.73 km,均为地下线,共设15座车站,其中换乘站6座。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近期工程线路全长21.59km,其中地下线0.84km,高架线20.39km,过渡段长0.36km(含u型槽段)。共设站9座(不含高塘桥站),均为高架站。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首通段仅含姜山站、狮山站、明辉路3座高架车站。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首通段通道x光机、台式液体检查仪、手持金属探测器、防爆罐、安检隔离栅以及辅助设备(含插排、腰挂式扩音器、安检物品放置筐、工作椅、安检一体柜及安检标识)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3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19年4月15日,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要求》加注“*”号的条款不允许负偏差(如有)。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通道x光机生产厂家,或由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通道x光机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且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代理商(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
(2)通道x光机生产厂家须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应包含iii类及以上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安检、安防相关的设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年3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将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citcnbfgs@163.com。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日到2019年3月26日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1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5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5.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 金额(元)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001 | 25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67570732064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9年3月 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上述银行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4月 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项明伟
电 话:0574-83882305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地铁项目部)
联 系 人:陈芸、陈俊
电 话:0574-88390357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