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1 浏览量:4994
招标编号:zb-4-sg-18090
交易登记号:g3302120000004613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高架段轨道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下段轨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浙江省宁波市。
建 设 规 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起点站为慈城站,终点站为东钱湖站。线路全长约36.172km,其中地下线24.675km,高架线11.194km,过渡段0.3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9个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9km。设慈城停车场和东钱湖车辆段。
本次施工招标为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地下段正线及配线的轨道工程施工,分为2个标段。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总投资:约 / 万元。
计 划 工 期:
i标段:2019年5月1日 - 2020年3月30日,335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ii标段:2019年5月1日 - 2020年3月30日,335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招 标 范 围:
i标段: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高架段终点至兴宁桥西站的正线以及配线的轨道工程施工,具体范围如下:
(1)正线:里程sk11 194.206~sk20 879.506,xk11 193.556~xk20 879.506;
(2)配线:丽江路站、柳西站设置的渡线、存车线;
以上施工内容的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ii标段: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兴宁桥西站(不含)至终点的正线、配线,3-4号联络线,以及东钱湖车辆段出入段线的轨道工程施工,具体范围如下:
(1)正线:里程sk20 879.506~sk35 947.548,xk20 879.506~xk35 947.548;
(2)配线:白鹤站、儿童公园站、南高教园区站、小洋江站和东钱湖站设置的渡线、存车线;
(3)3—4号联络线:儿童公园站设置与3号线的联络线,南高教园区站预留与5号线联络线接轨条件(道岔后25m的轨道);
(4)东钱湖车辆段出入段线:小洋江站与东钱湖车辆段接轨,出入段线里程为:dr(c)2k0 000.000~dr(c)2k0 590.000,长度约1.18km;
以上施工内容的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 段 划 分:2个标段。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铁路工程 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2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土建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生日期不早于1964年1月1日。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当具有宁波市市政公用养护与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轨道交通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内的土建类别的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系统审核通过。(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2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任意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所投标标段数应符合甬城管联【2015】11号文件规定:
①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或b级的投标人,本项目投标申请不受标段个数限制;
②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投标人,本项目投标申请最多可选择其中1个标段的投标。
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其项目组人员可以是同一套。
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书面确定所投标段,未确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投标段数量超出可投标段数量的,否决其全部标段投标。
3.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01-17 17:00。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1-11 到2019-02-18 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每个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500000元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001 | 5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71473162537 |
002 | 5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71473162605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02-18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上述标段号001对应i标段,002对应ii标段,且银行账号仅用于本项目对应标段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21 日09时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凯发k8ag旗舰厅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孔常艳
电 话: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施琪嵘、段丽伟
电 话:0574-87689053、8717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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