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6 浏览量:3261
本项目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 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浙发改设计[201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甲控材料(第九批商品混凝土)供应 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址: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tjfh03标段包含高塘桥站-姜山站明挖区间u型槽延伸段及高架区间、姜山站-鄞州工业园东站高架区间及姜山站、鄞州工业园东站土建工程施工。姜山站位于姜山镇中心路路中,朝阳路与高压路之间,沿中心路设置,为路中高架三层侧式站,附属设备用房单独设置于中心路西侧地块内。车站总长121.4米,总宽度21.8米,总建筑面积7554平方米,共设2个出入口。鄞州工业园东站位于雁湖路与明曙路交叉口以西,沿雁湖路设置,为路中高架三层侧式站,附属设备用房单独设置于雁湖路北侧地块内。车站总长121.4米,总宽21.8米,总建筑面积7536平方米,共设2个出入口。高塘桥站至姜山站明挖区间u型槽延伸段,全长65.95米。高塘桥站至姜山站高架区间,位于姜山镇中心路,全长644.8米。姜山站至鄞州工业园东站区间,自中心路转到雁湖路路中,全长1231.0米。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tjfh04标段包含鄞州工业园东站-甬江村站高架区间、甬江村站-鄞州工业园西站高架区间及甬江村站、鄞州工业园西站、鄞州工业园西站-方桥站区间xf001号墩(含桥墩)-xf047号墩(含桥墩)土建工程施工。甬江村站位于雁湖路路中,雁湖路和经十五路交叉口西侧,沿雁湖路设置,为路中高架三层岛式站,附属设备用房单独设置于雁湖路南侧地块内。车站总长121.4米,总宽18.0米,总建筑面积7335平方米,共设2个出入口。鄞州工业园西站位于雁湖路与明盛路交叉口东侧,沿雁湖路设置,为路中高架三层侧式站,附属设备用房单独设置于雁湖路南侧地块内。车站总长121.4米,总宽21.8米,总建筑面积7650平方米,共设2个出入口。鄞州工业园东站-甬江村站高架区间,位于雁湖路路中,全长1204.0米。甬江村站-鄞州工业园西站高架区间,自位于雁湖路路中,全长1500.292米。鄞州工业园西站-方桥站区间xf001号墩(含桥墩)-xf047号墩(含桥墩),位于雁湖路,截止于线路转向东环路的转弯起点。起点里程fdk6 302.142~fdk7 960.892,长1658.75米。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奉化停车场及出入段工程包括:停车场及停车场至金海路站出入段线工程。停车场位于东环路东侧,规划湖桥东路以南地块内,沿东环路东侧南北向布置,占用东环路东侧约200米宽,800米长区域。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15.56ha,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6948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tjfh03、tjfh04标段、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奉化停车场及出入段线工程施工的商品混凝土供应,数量暂定30.3万立方米。
2.4计划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0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规定。
2.6标段划分: 2 个。
(1)ⅰ标段:用于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tjfh04标段施工的商品混凝土供应,数量暂定18.5万立方米,具体对应土建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ⅱ标段:用于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tjfh03标段、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奉化停车场及出入段线施工的商品混凝土供应,数量暂定11.8万立方米,具体对应土建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选择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和装订,其中项目班子可为同一套。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16 日到2017年 1 月 10 日16:00(北京时间,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23 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发票在开标当日向招标代理单位统一领取。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ⅰ标段:人民币 80万元整;ⅱ标段:人民币70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ⅰ标段、ⅱ标段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ⅰ标段银行账号:375370738451(虚拟子账号)
ⅱ标段银行账号:350671218801(虚拟子账号)
温馨提示:以上账号仅用于本项目对应标段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10 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 宁波日报 上发布。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东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柯宁、黄国祥
电 话: 0574-83884587、0574-83884591
招标代理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园横港路79号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陈斌武、余晓勤
电 话: 0574-88358232、0574-88358252
传 真: 0574-83033196
邮 箱: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账 号: 53010122000097556
2016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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