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01 浏览量:2492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jl5109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施工包含腊梅路站、三官堂站、兴庄路站。
腊梅路站沿规划的院士路东侧南北向设置,车站站位东侧为拆迁空地,西侧为规划三官堂大桥。西侧南部为施工区,西侧北部为宁波体育运动学校。车站计算站台中心里程为sdk25 925.888,车站起点里程为sdk25 826.438,终点里程为sdk26 072.738,为地下两层11m岛式车站,本站南接高新区站,北抵三官堂站。车站全长247.9m米,标准段宽为 19.7 m,顶板埋深约2.89m,基坑深度16.5m~19.0m米。
三官堂站位于明海大道与风华路交叉处,规划三官堂大桥东侧,与2号线三官堂站换乘,2号线三官堂站为高架站,沿风华路东西向布置,5号线三官堂车站沿明海大道南北方向布置。5号线为地下两层车站,与二号线采用通道换乘,车站长239.4m,曲线进出站,标准段宽约21.70m。本站覆土约3.0m,底板埋深位于②2b层(淤泥质黏土)和②2c层(淤泥质粉质黏土)中。5号线三官堂站,有效站台中心为sck27 765.161,有效站台中心处基坑开挖深度约16.71m,两端端头井处开挖深度约18.31m,明挖法施工,主体围护结构采用800mm厚地下连续墙。本站共设3个出入口,一个顶出出入口和一个外挂出入口及一个与物业开发结合出入口;车站南北两端各设一组风井。站址周边主要建构筑物有规划三官堂大桥,位于车站西侧;已建成轨道交通2号线高架及高架车站,位于车站南侧;浙江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看台和双桥主变电站位于车站东侧。
兴庄路站: 本站位于清泉路与兴庄路交叉口处,沿清泉路布置,车站计算站台中心里程为sck28 890.246,车站起点里程为sck28 792.046,终点里程为sck29 296.446。本站为地下两层站,采用11m岛式站台;本站净长504.4m,标准段净宽18.3m,总建筑面积21354m2,主体建筑面积20278m2,附属建筑面积1076m2。车站设置3个出入口、2个紧急疏散出入口、3组共8个风亭、1组冷却塔、1部无障碍电梯。本站共设置3组出入口,位于清泉路与兴庄路交叉口3个象限内的空地及绿化中。本站共设置3组风亭及一组冷却塔。其中1号风亭设置于车站东端沿河绿地内; 2号风亭设置于车站北侧绿地内;3号风亭设于车站西侧绿地内,为低风亭,包含两个活塞风井。其中包括2座拆复桥:清泉路1号桥位于清泉路与明海大道交叉口西侧,对应里程范围为sdk28 500.000~ sdk28 580.000、明海大道1号桥位于清泉路与明海大道交叉南侧,对应里程范围为sdk28 377.000~ sdk28 430.000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腊梅路站、三官堂站、兴庄路站(含端头井加固、出入口附属及拆复桥)】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监理任务、范围和内容》。
2.4 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60个月(2016年9月—2021年9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从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之日起算)。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 1个。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27 日到2016年 8 月 17 日16时00分前(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2 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发票在开标当日向招标代理单位统一领取。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50670121057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账号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22 日 9 时30分,地点为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4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和 宁波日报 上发布。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柯宁、周志勇
电 话: 0574-83884587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柴甬凯、范琦
电 话: 0574-89086898
邮 箱: 544600908@qq.com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 902000120190005234
2016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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