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03 浏览量:1836 稿源:安全质量部
2016年12月29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我市环境保护局对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还有市城市管理局、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指挥部、集团公司副总指挥戚兴初陪同检查。
检查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及生态恢复情况,听取了集团公司关于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的汇报、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关于工程环境监理情况的汇报和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
检查组认为,该工程环评报告和环保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沿线环境基本上维持在项目建设前的水平,达到环评报告及环评报告批复的各项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同时,检查组建议继续加强沿线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定期开展运行期的噪声振动监测,进一步完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省环保厅指出,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加速推进后续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地铁项目建设运营连贯,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单位、检查和点线面广泛,建设单位应有长远的打算,设立专门的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环保工作。
戚兴初表示,新环保法已施行两年,落实环保工作,不仅是社会群众的需求,更是企业应履行的义务。2号线一期工程和1号线二期工程要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在2017年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戚指挥强调,要做好总结、宣传工作,落实各项具体要求,长期坚持,做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环保工作。
据悉,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是我省第一个通过环保验收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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